结合8月份房地产信息公示,白水县住建部门再次向广大购房者发出风险提示。购房者在选购商品房时,务必要求开发企业出示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和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这“五证”。尤其要仔细核对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上载明的楼幢号、面积等信息,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屋。在缴纳定金或首付款时,需确认款项转入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,避免资金被挪用造成财产损失。
责编:辛文
赞
踩
路过